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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关于对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审计主要问题的通告(2016年第40号)
发布时间:2016-02-29 访问次数:798

    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审计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处置情况进行了食品安全审计。

    审计工作组对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审计时,该企业的生产车间正在升级改造,因此,本次审计未涉及生产车间布局、环境等情况。审计发现,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原辅料采购验收、岗位人员培训、生产过程控制、物料储存防护、检验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一、部分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仓库环境条件较差,原料仓库房顶霉变、漏水,不符合《细则》中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关于物料储存的要求。

    (二)酒精库无防爆灯、防鼠板等,不符合GB 23790—2010中5.1.1条款关于照明、防止动物侵入的要求。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生鲜乳的部分检验项目没有进行批批检验,不符合《细则》中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关于主要原料检测的要求。

    (二)未能提供营养素包(编号A141131A)的成分说明、合格证明,不符合《细则》中原辅料采购制度关于原料查验的要求。

    (三)检验人员上岗安全培训有缺陷;提供的培训记录与考核记录内容不一致,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一样,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13条款关于人员培训的要求。

    三、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硒、钠、维生素B2、维生素D、硝酸盐、泛酸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四、生产记录不完整

    进货记录缺少全脂乳粉、乳铁蛋白等信息;个别批次的食用植物油进货记录与库存记录显示数量不一致。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对采购、检验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审计工作组已在审计过程中将本次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问题反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持续、系统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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