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0期)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2大类食品共65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合格样品643批次。其中:
粮食加工品69批次,不合格1批次;
糕点111批次,不合格5批次;
肉制品61批次,不合格1批次;
罐头57批次,不合格1批次;
调味品9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水产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
饮料57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农产品21批次,
蔬菜制品55批次,
蛋制品29批次,水
果制品24批次,
速冻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