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登录   注册   帮助
025-84724911/12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及参考值标识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17 访问次数:302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食品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的一部分。强制标识营养标签也是为了更好的引导企业生产出更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通过营养标签,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和营养需求挑选预包装食品。那么,企业在标识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及参考值时要注意什么,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
 
1.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营养成分的名称、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
营养素参考值(NRV)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2.营养成分含量数值获得方式
 
直接检测方式:
 
选择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在没有国家标准方法的情况下,可选用AOAC推荐的方法或公认的其他方法,通过检测产品直接得到营养成分含量数值。
 
间接计算方式:
 
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判定营养成分标示数值准确性时,应以企业确定标签数值的方法(计算法或检测法)作为依据,选用的方法需综合考虑生产情况和产品特性来决定。
 
3.营养成分含量和NRV%计算修约
 
关于营养成分含量:
 
示例1: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和脂肪检测值分别为0.3g/100g、0.4g/100g,营养成分含量修约为0,能量值是按修约前计算还是修约后计算?
 
两种计算方式都可以,企业可以解释说明结果来源并且真实准确;另外,最终产品的实际能量需要符合≤120%标示值的要求。
 
示例2:当用份数来标识营养标签时,营养成分的“0”界限值如何确定?
 
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数值≤“0”界限值时,其含量应标示为“0”;使用“份”的计量单位时,也要同时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规定。可参考如下样例:
 
营养成分表
膳食纤维“0”界限值标识不规范,不符合GB 28050中表1备注b的规定:“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数值≤“0”界限值时,其含量应标示为“0”;使用“份”的计量单位时,也要同时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规定。”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在以“每份”形式标示时,应先换算至100g或100ml计。此标签中膳食纤维含量换算至100g的含量应为0.4g,因此其正常的标识应为“0”,营养素参考值也应该标为“0”。
 
关于NRV%计算修约:
 
示例3:NRV%的修约间隔应为1,如1%、5%、16%等,计算后的结果小数点后尾数为5时如何进行修约?
 
GB 28050问答中关于数值和NRV%的修约规则,可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建议在同一营养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约规则。可参考如下样例:
 
营养成分表
此标签蛋白质含量为“4.5克”;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查询GB 28050A.1(即表A.1)为“60g”,按照公式计算蛋白质的NRV%为7.5。指定NRV%的修约间隔应为1,即NRV%应保留至整数位。那么可以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因此该产品中蛋白质的NRV%,无论采用哪种修约规则都应修约为“8”,而标签中的“7”属于营养成分NRV%计算错误。
 
结语
 
消费者通过营养成分表可以直观了解到,100 mL(g)产品大概能满足一个普通成年人一天所需营养成分的多少,利用营养成分表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占NRV百分比也可以指导合理搭配膳食,因此企业要真实准确地对其进行标识。

@2014-2016 版权所有 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55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