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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4期)
发布时间:2017-06-22 访问次数:6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22类食品共计3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南京市秦淮区海得利淀粉包装批发部生产的高级纯生粉,霉菌检出值150CFU/g,标准值≤10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如皋市乾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银杏粉Ⅰ(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11000cfu/g,标准值≤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南通品源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蒜香味),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4.67mg/g,标准值≤3mg/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苏州市相城区北桥百事发食品厂生产的麻花(油炸类),铝的残留量检出值130mg/kg,标准值≤100mg/kg。检验机构为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南京、南通、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2017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2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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