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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保障灾区饮食用药安全 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17-08-09 访问次数:709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地震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四川九寨沟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食品药品供应和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总局指出,一是对地震灾区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副食店及药店等重点区域,以及受灾群众集中救助安置点、临时供餐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二,强化对救灾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流入灾区,严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第三,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受灾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目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成立“8.8”九寨沟地震抗震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九寨沟地震灾区食品药品供应保障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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