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4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
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