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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不购买和食用 “三无”食品
发布时间:2018-12-13 访问次数:845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在“2018年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现场,专家提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有清晰的标注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标识,不要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琳琅满目,提供给市民的消费选择也是越来越多。记者在活动现场了解到,有很多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常常会忘记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一不小心就买到了“三无”食品。有时候由于没有购物凭据,即使遇到消费争议也很难为自己维权,只能选择自认倒霉。
 
在“2018年海口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走进绿岛家园的现场,市民积极抢答食品安全知识热情高涨。“听说今天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入到我们小区,我早早的就到楼下等着,拿了一份食品安全宣传知识手册,把里面的内容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一遍,学到了很多关于食品安全新知识。在知识抢答环节,我抢答对了两道题目,还拿到了两份精美礼品。希望以后有更多这样的宣传活动走进小区。”市民王女士高兴地说。
 
专家提醒,市民在日常消费时,要到正规的超市和商店购买食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还要查看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同时,仔细观察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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