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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4)——2016年4月食用油、油脂及其
发布时间:2016-06-22 访问次数:1272
   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菜籽油》(GB1536)、《葵花籽油》(GB10464)、《大豆油》(GB1535)、《芝麻油》(GB8233)、《玉米油》(GB191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11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8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7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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