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4)——2016年4月食用油、油脂及其
本次
抽检的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
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等。抽检依据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
菜籽油》(GB1536)、《
葵花籽油》(GB10464)、《
大豆油》(GB1535)、《
芝麻油》(GB8233)、《
玉米油》(GB191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11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8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7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