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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2014年11月本市Ⅰ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发布时间:2015-03-10 访问次数:767
    2014年11月份,市食药监局共监测Ⅰ级食品10大类34小类869件食品样品,涉及11个方面286个监测项目,样品来自16个监测点的192个采样点。结果表明:监测的食品样品中,依据现有国家或地方标准评判,28件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6.8%,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等8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水产及其制品和肉及肉制品合格率分别为93.6%和93.5%。
 
一、监测结果分析
 
(一)监测食品
 
共监测10大类34小类869件I级食品样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80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6件)、肉及肉制品(294件)、蛋及蛋制品(30件)、蔬菜及其制品(65件)、水果及其制品(50件)、水产及水产制品(140件)、乳与乳制品(49件)、特殊膳食食品(36件)、餐饮食品(79件)等10大类(见图1)。

图像
(二)监测项目
 
共监测11个方面286个项目。包括:重金属和元素(7项)、兽药残留(46项)、农药残留(125项)、真菌毒素(8项)、生物毒素(2项)、食品添加剂(13项)、非食用物质(6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9项)、质量和理化指标(42项)、指示菌和致病菌(10项)、增塑剂(18项),共计39907项次(见图2)。

图像
图2  监测项目分布情况
 
(三)样品来源
 
上述869件样品来源于16个监测点,192个采样点。其中,生产环节9家企业;流通环节115家(包括10家批发市场、37家集贸市场、62家卖场超市、1家食品店、4家配送中心、1家仓库);餐饮环节68家企业(包括38家公共餐饮单位、26家集体配送单位、4家集体食堂)。上述192个采样点占本市500家固定采样点的38.4%。
 
(四)监测结果
 
869件样品可依据现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28件样品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6.8%,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等8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水产及其制品和肉及肉制品合格率分别为93.6%和93.5%。对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风险防控建议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
 
(一)给消费者的建议
 
1.水产品、畜禽肉等食品原料应低温下贮存,避免受致病菌污染。
 
2.鲜禽肉(含内脏)和肉制品等食用时应烧熟煮透,防止食物中毒。
 
3.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二)对企业的建议
 
1.上述“对消费者的建议”中的1-3项,企业也同样适用。
 
2.水产品经营者应加强对所经销水产品的进货源头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加强销售过程的卫生安全控制,禁止添加违禁兽药。
 
3.畜禽肉生产加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屠宰、加工规范,落实动物进场和屠宰的检验检疫,避免致病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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