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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省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25 访问次数:481

12月1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作了专题发布,并对相关制度进行解读。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据介绍,江苏省局制度体系具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谋划“早”,机构改革后集中办公的第一天,就出台了机构改革过渡期若干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使各项工作从机构整合后的第一天就步入正轨。截至11月底,江苏省局共出台3类制度79项;二是体系“全”,围绕基础性工作、职责分工、巡视问题整改3个方面进行统筹设计,基本涵盖了工作目标考核、业务流程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处室自身建设等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支撑全局工作的“四梁八柱”;三是落点“实”,在制度规划设计、研究论证、制定修订的过程中,坚持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解决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相结合、与主题教育阶段性要求相结合、与自身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四是思路“新”,在制度制修订的过程中,相关处室能够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职能、研究新思路、探索新举措,大力推进制度创新。

法规处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免罚规定》)、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具有一定创新性,在系统内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江苏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19年8月,出台了《免罚规定》。《免罚规定》从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作出指导性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免罚规定》出台后,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和欢迎。据统计,《免罚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一批案件,在敦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后免予处罚,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为切实提升“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江苏省局于2019年7月出台了《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出包括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24项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的实地核查工作指引,对检查程序、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力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检查,确保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指引》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原则,主要解决“为何查”“查什么”“怎么查”3个问题。

目前,按照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年度抽查计划要求,《指引》已指导检查企业192869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6.1%。2019年7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11类违规收费行为。

吴永才表示,制度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就谈不上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将构建具有江苏市场监管特色的制度体系,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步骤;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尽快完成列入制定计划剩余制度的制定、出台,形成涵盖市场监管履职主要方面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内控管理,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通过制度管人,通过制度成事;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目前,江苏总体上进入“有制可依”的阶段,紧接着各部门更要以讲认真、敢较真的态度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不走样,不打“擦边球”,不留空白,不开口子,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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