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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指示二三言
发布时间:2017-01-06 访问次数:1248
    据新华社北京1月3日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其中指出,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以下食品伙伴网就这两点展开解读。
 
    关于“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主要规定是《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律、法规、规章、标准、专业知识以及监督检查要点的培训与考核。
 
    我国要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需要对检查员的职能进一步明确。除上述办法规定的进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外,还有抽样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等等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职能,建议都从部委规章甚至国家法律层面进行明确,给予职业化检查员充分的权力,使其能够切实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我国要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需要建立完整的检查员培训考核体系。目前食品监督检查人员主要是食药监系统的公务人员,大部分由原来的药监局人员转来,也有一部分是原来的工商和质监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没有形成完整的食品标准法规知识体系,应对其加强培训和考核,这一点从食品论坛经常有监管人员求助可以看出来。加强培训,可以借助第三方力量建立适当的能力模型和考核体系,包括需要掌握的知识课程内容、能力测评、职业化评价等。
 
    我国要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需要对检查员本身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员由于工作本身的特殊性,会与食品企业工作人员有较多的接触和交流。如何确保检查员遵守严格的工作和保密纪律,避免检查人员与企业人员串通应付领导、蒙骗消费者,避免“得知总局抽检,北京活鱼下架”类似闹剧的再次出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关于“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目前我国关于餐饮食品安全已有许多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查阅食品伙伴网的国家部委发布的餐饮相关的法规汇总。但是,应该看到,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监管空白,例如: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尚未出台;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较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告知和产品标识等也没有相关规定,消费者对自己食用产品的相关信息知晓甚少。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依赖于标准法规的完善、制度的完善,也依赖于企业自律性的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为我国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食品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上仅从检查人员和餐饮食品安全两个角度作出解读,以期为业界同行提供参考。

    作者: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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