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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24 访问次数:199
“五一”节假日期间,消费者外出旅游、宴会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将呈增长趋势。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展示安康良好对外形象,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到:
 

提高服务水平
 
依法守信,文明经营,以人为本,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巾纸、打包盒、打包袋,有效提升消费者餐饮消费体验。
 

制止餐饮浪费
 
把制止餐饮浪费贯穿于食材采购、存储、加工、供餐和厨余垃圾处理全过程,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配备“公勺公筷”、开展“光盘行动”,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节约用餐、剩菜打包、文明消费。
 

保证食品安全
 
严格履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野菜、野蘑菇,严禁生产加工销售有毒野菜、野蘑菇。食品贮存和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合格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广大消费者请注意:
 

购买食品时: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注意选购新鲜食物。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
 

在家就餐时:
 
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刀、案要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加工禽、肉、蛋、奶等食物时,要充分烧熟煮透,尽量少制作凉拌菜。
 

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
 
应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距离近、好评较多、使用餐食封签的餐饮单位就餐或订餐,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摊店、路边摊用餐。主动参与“光盘行动”,合理点餐,理性消费、剩菜打包,做文明就餐的践行者和监督者。
 

野外活动时:
 
切勿采食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野蘑菇。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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